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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描述

青岛颐和老年公寓是岛城规模较大,功能较全,设施完善的“医、养、康”三结合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,位于风景秀丽的栈桥风景区西(费县路105号),于2005年正式开业,专业收住自理半自理、失能和半失能老人;公寓建筑面积近4600平米,拥有299张床位。发挥医养康优势,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站资源优势,为公寓提供医疗保障和康复保健服务。


颐和老年公寓是青岛四星级养老院、青岛十佳养老院,楼上养老,楼下看病,医养结合。

服务内容

颐和老年公寓秉承“让老人满意、让家属放心”的服务理念,创新了以医为辅、医养结合的服务模式。公寓收住的老人一是生活需要有人照料的半自理(半失能)老人;二是患有各种慢性重病,常年卧床,生活无法自理(失能)的老人;三是病情危重,无治疗意义或仅需对症治疗,但在生活照料上需要特别护理的老人(临终护理型)。由训练有素的护工和社工,按照上述老人的需求,拟定出老人的生活护理和心理护理计划,每天及时完成。对需要康复的老人,可联系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。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办理院护,享受 政策。其他老人可在康复门诊办理门诊大病或门诊统筹方便取药,或自交诊查费在原有 定点单位取药来公寓治疗。

入住须知

1、青岛颐和老年公寓现接收无传染病、精神病、皮肤病和暴力倾向的自理半自理、失能或半失能老人;

2、老人在办理入住评估手续同时,需出具老人近期病历(CT、化验单、住院出院小结等);家属须如实介绍其老人所患病情及病史,如隐瞒老人病情及病史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家属自己负责。

3、老人在办理入住手续的同时应交纳入住协议中约定的各项费用。每月20日至月底较后一天,交纳下一个月全部协议费用。逾期,每天将按全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;超过十天者,公寓有权与其解除协议。

4、本公寓不具备代为保管财物的条件,因此入住老人不得携带现金,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和各类刀具、打火机等危险物品。否则,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危害,由入住人及委托人负责。

5、老人入住期间需要外出时,必须由家属提前到护理部办理请假手续。同意后,方可在家属的陪同下外出并按约定时间返回。老人私自外出或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及后果,由本人和家属及委托人负责。

6、老人因急症、重病等原因需要转院治疗时,公寓会在 时间通知委托人或家属,若委托人或家属不同意送老人去医院,因此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,由委托人或家属承担;若委托人或家属同意送医院,但不能及时赶到公寓,公寓可启用备用金,通过120即送老人去医院。

7、老人入住后的床位及护理员不是固定不变的,因老人的身体发生变化或公寓工作需要须更换护理人员和房间时,老人应遵从公寓的安排,家属有义务做通老人的思想工作。

8、老人在公寓期间,应保持房间的整洁、安静,不在公寓内吸烟、饮酒、高声喧哗;不随地吐痰,不向马桶内倾倒果皮、垃圾等,以免堵塞。房间内不得私接电源或擅自使用其他电器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老人和家属承担。

9、为防止老人滑跌,请在老人行走时不要让其穿拖鞋或软底鞋,如发现地面潮湿或有水迹时不要在上面经过并立即通知工作人员,也不要让老人在无人扶助时单独行走。

10、有家属来公寓探视老人期间,要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,尊重护理人员的劳动,有要求可以向护理人员提出,但不可不经过护理人员的同意自己作为。更不可干扰护理人员的正常工作。

11、家属来看望老人期间,注意自身安全,无论出现何种疾病或损伤与公寓无关。

12、家属在给老人送食物时尽量少送,以当天吃完为好,免得出现食物变质伤害老人身体。同时,不建议家属给除自家老人以外的其他老人食用任何食物和提供服务。

13、老人入住公寓后,不经公寓批准,家属一律不得在公寓内陪护、留宿。否则,公寓将劝退老人离开公寓。

14、凡是办理解除协议手续的老人应在当天离开公寓,除公寓外的个人物品随即带走,超过三天,公寓可以自行清理。以上入住须知阅知后,委托人签字按手印,入住时携带到公寓存入档案。

15、本《入住须知》与《入住协议》和《入住老人潜在意外风险告知书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16、公寓禁止员工收受老人钱物,同时禁止老人及家属向公寓员工赠送钱物等。

17、《入住须知》与《入住协议》和《入住老人潜在意外风险告知书》的未尽事宜,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。